【認罪候判】涉偷同袍信用卡買電話候判 警長求情稱升職不堪壓力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11/29 15:29

分享:

分享:

涉偷同袍信用卡買電話候判,警長求情稱升職不堪壓力。(資料圖片)

男警長涉偷取同袍信用卡後,於同袍報失信用卡後,再將新及舊信用卡調換。男警長以新信用卡先到麥當勞購買食物「試卡」,其後再購買3部智能電話,再將信用卡放回事主銀包內。警長今(29日)於區域法院承認3項盜竊罪及3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。代表律師求情時指,被告晉升警長後,不懂應付壓力下才犯案,法官先替被告索取心理報告及背景報告,押後至12月17日再作求情。被告還押候判。

案發時任職警長的被告劉晉寧( 36歲),原被控8項盜竊罪及3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。被告今承認3項盜竊罪及3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,其餘控罪存檔法庭。

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2月11至3月2日,偷竊兩張屬於梁樂倫的銀行信用卡,偷竊麥當勞餐廳11元貨品。另3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則指,被告於沙田新城市廣場及尖沙咀廣東道「蘋果店」,虛假地代表持卡人梁樂倫以信用卡付款,取得3部iPhone XS,共值29,697元。

代表律師求情時指,被告在升任警長後,不懂應付壓力,並患上適應障礙症,需要尋求專業協助。代表律師指,成為警察是被告的夢想,被告明白自己摧毀了夢想,案發後他充斥罪惡感,認為自己的行為令家人、朋友及警隊蒙羞,而事主在案發後亦已原諒被告。

代表律師又指,被告過去經常隱藏不快,在壓力下才犯案。的被告母親於求情信指,「不但沒有看到他笑過,每天下班都是充斥愁緒」。案發後曾有朋友問及被告為何不棄保潛逃,被告指犯錯後要承擔責任,才是堂堂正正的男人。代表律要求法庭先索取心理、社會服務令及背景報告,法官勞潔儀先索取心理及背景報告,被告還押至12月17日再作求情。

案情指,被告與事主梁樂倫同屬上水警署交通部,被告於2019年2月11日偷取事主信用卡後,曾兩度以該信用卡到麥當勞購買價值6元的食物,再到沙田購買價值9,899元的智能電話。

事主報失信用卡後領取新信用卡,被告再於事主儲物櫃內偷取新信用卡,再將舊卡放回事主銀包內,被告分別於同月26日、28日及3月2日,分別在大埔、沙田及旺角麥當勞,以事主的新信用卡購買價值6元的貨品,再到沙田及尖沙咀以新信用卡購買2部每部價值9,899元的智能電話。

被告其後將新信用卡放回事主銀包內,事主稍後發現信用卡被換。被告其後在住所被捕,被搜出1張以事主信用卡購買iPhone XS的單據。警誡下被告稱於2019年1月晉升警長,與事主同屬交通部。

TOPick送出3000份兒童書展套票人人有份,立即登記拎走入場門券:https://bit.ly/3h8JOvu

一文看清第三針疫苗須知及疫苗種類:https://bit.ly/3BJX1BB

實時追蹤香港新冠肺炎確診者住所/出現地點,立即下載經濟日報App:https://bit.ly/2JdOaiS

記者:梁錦麟